彰化縣一名家具行負責人,去年10月間於辦公室倉庫內,趁女員工彎腰整理物品時,從背後貼近並以右手觸摸其臀部,事後還塞給對方2千元要求保密。該負責人否認性騷擾,稱女員工意圖仙人跳,但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利用權勢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案件可上訴,並因負責人否認犯行、無積極彌補,法院量刑從重。
家具行負責人性騷擾女員工 法院判刑6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去年10月,家具行負責人指示女員工整理辦公室後方倉庫,在狹小空間中,趁女員工彎腰時從背後貼近,右手掌觸碰其臀部與右手臂。女員工驚覺異狀,立即起身並感到極度不適,隨即尋求協助。
該負責人辯稱倉庫狹小,行走時必然貼近,並否認性騷擾,表示給2千元是讓女員工買貓食,懷疑對方設局仙人跳。但法院調閱監視器畫面及LINE對話紀錄,認為負責人辯詞與事實不符。考量其否認犯行、未與女員工調解,且有前科紀錄,最終依利用權勢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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