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因拍攝噴火槍測試影片惹議,又被查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遭檢方依恐嚇公眾、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嫌起訴。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法官今(29)日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孫安佐晚間7時許步出法院表示,「我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我也從未想要傷害任何人」,隨即坐上孫鵬的車離開。
孫鵬下午籌100萬保金 律師陪同完成交保
據了解,孫安佐父親、藝人孫鵬下午4時許將100萬元交保金送抵士林地方法院後離開,後續由律師陪同辦理交保程序。孫安佐交保後換穿短袖、短褲,晚間7時許步出法院面對媒體鏡頭。面對媒體詢問,孫安佐表示,「我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我也從未想要傷害任何人」,對於媒體追問為何不認罪、是否想念女友等問題,則未再回應,坐上孫鵬的車離開。


涉噴火槍、持槍遭起訴 法官裁定100萬交保
孫安佐日前因在社群平台公開展示自製「神級火箭槍」,上月14日遭警方拘提移送,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孫安佐及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法院指出,孫安佐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部分犯行,其餘起訴罪名均否認。不過,卷內已有共同被告、證人證述,以及勘驗報告、槍枝鑑定書、LINE對話紀錄等證據,可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法官審酌孫安佐自偵查羈押至今已有一段時間,應已有所警惕,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