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愛心便當還兼差預收律師費、嗆警 「便當法官」懲戒判決出爐

  • 記者潘千詩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3 13:28
前台南地院法官、律師施志遠。(圖/TVBS資料畫面)

前台南地院法官、律師施志遠。(圖/TVBS資料畫面)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被法評會指控,在職期間違規兼職,提供律師法律意見、代寫書狀還預收委任費等情,違反《法官法》,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公務員;施已於2023年3月1日離職轉任律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22)日判決罰款最後月俸給總額一年,約逾140萬元,可上訴。
 

移送免職關鍵:在職期間違規兼職、收費

法評會移送指出,施志遠於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針對10件刑事、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代為撰寫書狀,或透過轉介案件賺取報酬,甚至直接對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預先收取」委任律師的費用,形同在職法官提前違規執行律師業務牟利。
 

領取免費資源、對執法人員「耍官威」

另於2020年間,每周至一家海產店領取免費愛心便當;2022年其妻違規改裝機車頭燈被警方開單,施到場與警察當街「論法」,挨批「耍官威」。

職務法庭審理時,施強調,梁律師是他國中同學與好友,單純基於友情提供意見;之所以提早收費,是好友知道他選擇離職,怕他沒收入、沒錢繳房貸,加上「律師界習慣先收報酬」,梁才出於好意「預先提供金錢」給他開業;離職前4個月的結案數,比收案數還多,強調自己沒有廢弛法官職務。

針對愛心便當,施解釋,父母在宮廟當志工,也幫他照顧孩子,他去接送小孩時,父母會把剩餘的便當提供給他;改裝車事件,後經行政訴訟,警方的罰單已經被撤銷,證明當時「論法」並非無理取鬧。
 

違規兼職重創司法形象 但情節非最嚴重


職務法庭認為,施志遠「提早兼差收錢」確實重傷法官形象,本該重罰,但考量他只是「臨行前一時失慮」、「沒拿法官頭銜」幫特定當事人爭取訴訟優勢,且「違規時間極短」,違失行為的嚴重性、可非難性較低,所以判罰款,不免除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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