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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員請病假爽領薪水還偷開燒烤店 工作沒了超慘下場曝光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5 11:4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5 11:42
海巡隊員被踢爆請病假經營海鮮燒烤店。(圖/翻攝自翻攝Threads)
海巡隊員被踢爆請病假經營海鮮燒烤店。(圖/翻攝自翻攝Threads)

時任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隊員的林姓男子,自113年11月起,3度申請有薪延長病假至114年12月底,累積10個半月。病假期間不僅每月可領取5萬6千元薪資及年終獎金,他還私下出資150萬元開設2間海鮮燒烤餐廳,更親自掌廚、當服務生,甚至還經營超過5000人的LINE團購群組賣海鮮,累積無償領取超過60萬元國家薪水。懲戒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處林男休職1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請病假卻經營餐廳、揪團購 爽領60萬國家薪水

 
據了解,該名林姓隊員任職海巡署艦隊分署8年,所屬第16海巡隊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熟悉當地漁業。113年間,他因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向單位申請帶薪病假,並在新竹市東區開設海鮮燒烤餐廳、竹北市開設生魚片外帶分店,甚至還私下成立LINE團購群組賣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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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員2年內可請有薪病假最多1年,並可照常領取年終獎金,林男卻從113年11月21日至114年12月底,3度申請延長病假,若再加計年終獎金,已無償領取超過60萬的國家薪水。
 

海巡署記2大過免職

 
 
案件曝光後,艦隊分署火速介入調查,林員最終被記兩大過免職處分。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但林員卻辯稱「醫生建議接觸人群」、「營業登記不是我的名字」等等,但遭法院打臉,最終判決林男休職1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海巡隊員#海巡#病假#帶薪病假#海鮮燒烤#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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