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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京華城法官合成圖嗆「升官發財必償命」 竹檢起訴PO文女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5 11:2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5 13:27
京華城案合成圖。(圖/TVBS)
京華城案合成圖。(圖/TVBS)

新竹市黃姓女子下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合成圖後,去年7月間在特定臉書粉專文章下方留言「司法界為升官發財害人喪命者都必以命償命」並發布網路下載的該張合成圖,新竹地檢署今(15)日依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

檢察官盧又瑄近期偵辦黃姓女子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恐嚇危害安全案件,查出黃女涉嫌於不詳時間、地點,自不詳網站下載含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等文字及多名法官姓名、臉部照片之合成圖片後,於2025年7月3日23時許,在新竹市住處,以臉書暱稱「黃小美」帳號,在特定粉絲專頁文章下方留言「司法界為升官發財害人喪命者都必以命償命」等語,並發布上開合成圖片,使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足生損害於相關法官之名譽及社會評價,並致相關法官等心生畏懼,危害其人身安全。

 

檢察官認黃女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言論自由非公審擋箭牌 切勿觸法


新竹地檢署呼籲,言論自由固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但並非毫無界限。法官依法獨立審判,為民主法治制度運作之重要基石,對於個案結果、司法判斷或公共議題縱有不同意見,民眾仍應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不得透過網路留言、轉傳圖片或散布合成圖文等方式,對特定人恐嚇、威脅或其他足以危害安全之言論,切勿因情緒宣洩、立場對立或未經查證之資訊,而觸犯刑責。

更多新聞:做濺血圖恐嚇京華城案司法官 「迷因」版主、女粉緩刑理由公布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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