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某公寓發生一起恐怖命案,一位老翁疑因不滿女房東漲房租,一怒之下拿起農用掃刀狂砍房東33刀,再掐頸致死。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庭重判無期徒刑,張學義今(14)日移審高等法院,仍自認是被害人,並說自己「活到70歲才殺人」,後悔投案。
張學義與兒子租住雅房後 多次與房東就各種問題發生爭吵
回顧這起案件,就發生在2024年間。當年7月,67歲的張學義與兒子以月租6000元,向洪姓女房東租雅房,並同住同樓層。據了解,房東為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張學義承租期間,雙方經常因生活習慣與作息時間不同、噪音與電費問題、漲租3000元等問題發生爭執。張學義持掃刀狂砍33刀 掐頸致死才鬆手
2024年10月29日上午,張學義再度與房東就分攤費用問題發生爭吵,驚動警方到場。沒想到,張學義等員警離開後,竟拿出藏在衣櫃的農用掃刀狂砍房東,頭部、頸部、背部、四肢和身體多達33刀,還動手毆打、掐脖子,直到確認房東斷氣才鬆手。張學義犯案後,在家裡換下血衣,才前往警局投案。張學義聲稱,是不滿遭房東打罵、當天下跪仍被打,才會用掃刀砍對方洩憤,並掐頸制止反抗。法院審理時,張學義提出精神抗辯。
張學義依殺人罪、非法持有刀械罪判刑 喊「後悔投案」
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一審認為,張學義並無明顯減低違法辨識、控制行為能力,且持有刀械,不構成自衛。而張學義犯行後雖有自首,但並非真心悔悟,因此不予減刑,依《刑法》殺人罪處張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未經許可持有刀械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今移審高院。今張學義面對媒體鏡頭,仍自認是被害人,並且怒飆髒話,說自己「活到70歲才殺人」、很後悔去投案,連喊兩次「司法本來就很不公平」,還說「他X的我也是被害人,她不弄我,我也不會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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