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麼獎勵」高雄淫師誘國中妹拍裸胸照 還5度闖住家逞慾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10.06 14:4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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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姓男老師誘騙女學生拍裸照還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蘇姓男老師誘騙女學生拍裸照還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某國中一名蘇姓男老師,傳訊誘騙未滿16歲的女學生拍裸照,甚至5度到女學生家中強行和對方發生性關係,被害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向母親求救,全案才曝光。如今這名淫師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等罪等6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

看女學生裸照仍慾求不滿 五度闖家性侵

根據判決書指出,蘇男2024年間在高雄某國中任教,他利用職務之便鎖定一名未成年女學生,開始透過IG私訊「補習班都有補習費,那我有什麼獎勵嗎」、「可以讓我開心的東西」,引誘女學生拍下裸露胸部的照片傳給他。

嘗到甜頭的蘇姓老師仍慾求不滿,同年4月至9月大膽的直奔女學生住處,強行與學生發生性關係,甚至猥褻對方。直到受害女學生身心崩潰,告訴母親,才揭發淫師的可惡行徑。

害女學生身心崩潰 淫師120萬和解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蘇男坦承犯行,並以120萬元向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蘇男身為人師卻未能恪守師生分際,以私慾玷污學生。但審酌他無刑事前科,事後也積極賠償彌補,因此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及猥褻等6罪,合併判處2年徒刑、宣告緩刑5年,另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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