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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案有望翻盤?污點證人翻供 稱「500萬是政治獻金」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8 09:4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8 10:13
鄭文燦14日首開審議庭。(圖/TVBS)
鄭文燦14日首開審議庭。(圖/TVBS)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收受鴻展公司大股東廖俊松、廖力廷父子500萬元賄款,桃園地方法院開庭時,由檢辯雙方對污點證人廖力廷進行長達5.5小時的交互詰問,重點圍繞賄款流向及相關事實,沒想到廖力廷日前出庭時,供詞出現重大轉變,對於送到鄭文燦家的500萬元到底是「賄款」還是「政治獻金」證詞不一,使檢方賴以建立「對價關係」的「給錢換協助」事實基礎遭到推翻,這也意味著鄭文燦有機會在此案中全身而退。

賄款還是政治獻金?污點證人說詞反覆「當庭翻供」

廖氏父子於2017年9月14日將500萬元現金送進鄭文燦官邸,是否構成賄款引發激烈法庭攻防。4月14日,檢察官與鄭文燦律師於法庭質詢廖力廷,聚焦現金為政治獻金或賄款。廖力廷供述多次反覆,先稱政治獻金,後因調查官提及法條改口為賄款,法庭上又回歸原說法。雙方針對「給錢換決策」是否成立、會議決議內容及記憶可靠性進行詳細詰問,案件事實基礎受到動搖,預計5月續審。

4月14日法庭上,檢察官質疑廖力廷送500萬元現金目的,鄭文燦律師則異議,審判長裁定異議成立。辯方追問廖力廷7次供稱政治獻金,卻在偵查最後改口有對價關係。廖力廷解釋,是調查官說明法條後才理解賄賂定義,否認被迫配合。

 

鄭文燦律師於法庭上提出2017年9月7日會議記錄,指出「華亞科開發案」仍須依市地重劃程序,未放寬法定條件,反駁檢方「政策回報」論點。辯方並強調,廖力廷對會議結論上午稱「符合需求」,下午卻改口「沒有符合我們的需求」,推翻檢方主張。供詞反覆及決策過程缺乏直接證據,對檢方「給錢換決策」論述造成嚴重衝擊。

庭訊過程中,廖力廷坦承因服藥導致記憶力衰退,律師質疑其供述穩定性。廖力廷表示多數細節可藉提示回憶,但偵訊及羈押期間身心狀態不佳,可能影響記憶。供詞在金流性質、政策效果及合意過程等三方面皆出現變動,預計5月12日、19日續審釐清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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