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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里長為湯圓毆死妻 犯後「臉書曬恩愛滅證」一審判13年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3 17:0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3 17:00
鹿港吳姓里長為了煮湯圓問題打死妻子,一審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鹿港吳姓里長為了煮湯圓問題打死妻子,一審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縣鹿港鎮一名連任3屆的52歲吳姓里長,2024年12月冬至前夕,疑似與妻子因準備湯圓的分工問題發生口角,吳男竟爆氣徒手痛毆妻子頭部,甚至抓著對方猛撞不鏽鋼台車,導致妻子重傷昏迷,搶救42天後傷重身亡。事後吳男還在臉書發文「為妻子集氣」,不只刻意營造愛妻形象還企圖滅證。全案經彰化地院國民法官審結,今(23)日一審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3年,可上訴。
 

分工問題爆口角 恐怖里長狠揍妻子

回顧本案,2024年12月20日清晨6時許,吳姓里長與妻子一起到鹿港鎮的土地公廟準備冬至湯圓,準備分送給社區長輩,但2人疑似分工問題發生口角。吳男先是丟擲鐵盆嗆罵,隨後見到鍋子乾燒,氣憤之下徒手揮拳攻擊妻子頭部,旋即又抓住她的頭髮猛撞不鏽鋼台車,眼見妻子癱坐在椅子上,吳男又上前補一腳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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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妻因頭部遭到重擊,不久後倒地昏迷,豈料吳男回到現場後看見妻子慘狀,竟然又繼續出腳猛踹,甚至將妻子用力猛甩撞擊階梯,延遲了20分鐘之久才打電話叫救護車。吳妻因頭部顱內出血併發肺炎,搶救超過42天後病情急轉直下,傷重不治。
 

犯案後還發文「替妻子集氣」 愛妻假象被拆穿

惡劣的吳男為了掩人耳目,不僅刻意隱瞞監視器影像,甚至還向檢警供稱妻子是走路自摔,還在妻子於醫院急救期間,在個人臉書發文「替妻子集氣」,企圖營造愛妻假象,但最後仍被檢警拆穿,詢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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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日一審依殺人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彰化#鹿港#里長#毆妻#家暴#殺人罪#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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