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訴訟,《鏡週刊》自偵查階段起,每週鉅細靡遺報導偵查細節,全案起訴後還發行「柯文哲案全紀錄」特刊,民眾黨當晚在臉書批評,特刊是「自甘墮落、淪為當權者鷹犬的全紀錄」,鏡週刊提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3人涉犯公然侮辱、違反《著作權法》獲不起訴處分後,《鏡週刊》聲請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22日駁回確定。
民眾黨臉書2024年12月27日發文,指「這是一份媒體自甘墮落、甘為當權者鷹犬的一份全紀錄。這是一份鏡週刊自證己罪、昭告天下台灣司法的偵查不公開是個笑話、向全世界證明北檢圖利鏡週刊的全記錄!看完北檢的起訴書,如同重讀一次鏡週刊!兩份高達87趴相似度的文書,到底是誰抄誰的,已經難以分辨。這真的是台灣司法和媒體的最大悲哀」等語。

《鏡週刊》認為,民眾黨影射週刊是「鷹犬」、擷取週刊封面涉侵權,提告黨主席黃國昌、文宣部主任李頂立、葉姓小編3人涉嫌公然侮辱、違反著作權法。北檢今年3月偵結,認為犯罪嫌疑不足,黃國昌3人獲不起訴。
民眾黨:起訴書重重打臉 質疑「黨檢媒勾串」誰負責?
隨後,民眾黨在臉書社群回應指,柯文哲案偵辦過程中,大量偵查內容、證人說詞、甚至辦案細節,長期以「獨家」形式出現在《鏡週刊》中,惡意詆毀柯文哲與民眾黨。甚至還派人到民眾黨黨部旁發放「柯文哲案全紀錄」特刊,批評「偵查洩密、黨檢媒勾串,不惜葬送台灣法治也要毀滅政敵。」針對如此惡質之行為,本黨當時在社群上明確指出:《鏡週刊》的紀念特刊,正是一份媒體自甘墮落、淪為當權者鷹犬的全紀錄。但《鏡週刊》不願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選擇對該黨文宣部提告「公然侮辱、侵害著作權」之濫訴,如今遭到不起訴書重重打臉。
《鏡週刊》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北檢偵查已完備,《鏡週刊》再議無理由,4月22日依法駁回,黃國昌3人不起訴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