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病逝獄中的待槍決死囚歐陽榕,23年前將他的「恩人」高雄女建商盧金惠勒斃分屍棄置,再勒贖上千萬,遭判處死刑定讞。檢察總長認為,歐陽榕的確定判決有瑕疵,本月提起非常上訴,成為憲法判決後為「已死亡死囚」提案司法救濟的特例。
1956年出生的歐陽榕原為造紙公司加工處副處長,1999年遭資遣後,投資股票失利背負巨債,後向建設公司總經理盧金惠承租店面經營咖啡店,又因經營不善關門。盧女曾以朋友身分,每月借款4萬至16萬元不等給歐陽榕,後因歐陽榕未如期償還而停止。
勒斃分屍「恩人」 歐陽榕尚未伏法已病逝
2003年4月21日中午,歐陽又因缺錢向盧女開口遭拒,設局將盧女誘騙至高雄鳥松租屋處勒斃,肢解成10袋後棄屍在松埔路路邊垃圾集中處等地,事後向盧女家屬勒贖1200萬元,後降為800萬元成交,但未取得贖金即被警方查獲。
歐陽榕入獄20餘年,關在高雄第二監獄,期間多次喊冤認為,法官在未釐清具體殺人手法下,即違法判他死刑。歷經多年纏訟,最高法院2011年維持更六審見解,依殺人、棄屍等罪判處歐陽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歐陽因患有糖尿病且長期未規律服藥,近年因身體不適不時戒護就醫,2026年1月25日病死獄中,由檢察官相驗開立死亡證明書交付家屬。
「一致決、言詞辯論」瑕疵提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意旨,審查死囚案發現,歐陽榕的確定判決有「三審未經過言詞辯論」、「評議未有一致決」等審判上瑕疵,經承辦檢察官閱卷、確認有提起非常上訴事由,由檢察總長邢泰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已陸續對黃春棋、陳憶隆、郭俊偉、王鴻偉、歐陽榕提非常上訴案,至於死囚黃麟凱2025年1月16日已槍決,目前仍有31人是否執行死刑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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