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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髒亂」寵物限2隻 住戶違規罰2千

記者 林昱孜 / 攝影 陳儒桓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9/24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社區禁養2隻以上的寵物,竟然得被罰款!新北市林口一個社區管委會,以養貓、狗會製造髒亂、噪音為由,貼出公告,禁止飼養超過2隻寵物,3個月內限期改善,違反規定,罰款2千元,引發強烈反彈,有住戶認為養狗地點屬於私領域範圍,規定不合理。

一大一小,這2隻狗狗對於林太太來說,就像她的孩子一樣,但只要住在這個社區,想養第3隻狗,最好還是打消念頭。社區住戶林太太:「規定我們住戶可以養2隻,不能養超過、超過3隻,如果超過,叫我們送出去啊。」

原來位於林口的這棟大廈,管委會在這個月18日貼出公告,上頭寫著,社區住戶禁止飼養超過2隻寵物,超過的主人,得在3個月內限期改善,若是不改善,將開罰2000元,還可以連續罰款,也就是說養個寵物,很有可能得被罰到3萬元,一樣住在這個社區的朱先生,養了4隻可愛的臘腸,要用什麼方式「處理」,讓他很頭痛。

飼主朱先生:「小孩子也會製造噪音’製造髒亂啊,為什麼只針對狗呢?」

律師表示,管委會只管公共事務空間,養狗屬於私領域範圍,不得干涉,也無法逼迫飼主減少寵物,但社區養寵物,常常引來糾紛,有的會像這樣,隨地大便飼主不清理,或是亂吠。

一按電鈴,就整個社區此起彼落的狗叫聲,私領域難管,但寵物影響到社區其他住戶的生活,該如何處理,恐怕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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