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北市男偷走30萬勞力士!辯「餘命無多」求減判 遭法官打臉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16 16:0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6 16:02
北市男連偷闖3次空門遭判刑1年,不料又因竊盜遭判刑提上訴遭駁回。(圖/TVBS)
北市男連偷闖3次空門遭判刑1年,不料又因竊盜遭判刑提上訴遭駁回。(圖/TVBS)

台北市張姓男子因涉及加重竊盜案件,於去年間趁夜間踰越窗戶,非法侵入呂姓住戶家中行竊,竊得現金1萬6000元、價值30萬元的勞力士(Oyster Perpetual 41MM)名錶、10萬元的珍珠項鍊,以及黃金耳環、Prada皮帶、Airpods耳機等物品,總價值高達47萬7000元,一審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不服提起上訴,辯稱自己「餘命不多」求輕判,甚至拿過去犯罪刑度說嘴,遭法官打臉駁回,全案不得上訴。

一審判刑1年不服 拿他案刑度辯稱:判太重

法院一審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他在庭上主張,自己已坦承犯行並達成調解,且年事已高「餘命無多」,希望能早日出監。張男更舉出自己另在士林地院審理的3件類似竊案僅各判7至8月(應執行1年),認為本案判處1年徒刑過重,請求從輕量刑。

更多新聞:剛出獄又手癢!台北男連夜闖空門洗劫 連兒童樂園門票也偷

 
 

高院法官打臉 此案被害金額高且未提出實質賠償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士林地院的前案受害金額僅數萬元,而本案張男竊取的財物價值接近50萬元,被害情節明顯更加嚴重,量刑自然不能比附援引,將此案與前三案歸屬同一性質。法官指出,原審已考量張男認罪、達成調解等態度,量刑1年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不得上訴

判決書中特別提到,張男雖然口頭承諾賠償,但人正在服刑中,且並未提出任何實質擔保予被害人,量刑因此並無變更。法官強調,適度的刑度是為了讓被告深切反省對社會經濟秩序的危害,最終裁定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有期徒刑1年,全案不得上訴。



#台北市#士林區#小偷#行竊#勞力士#珍珠項鍊#黃金耳環#Prada皮帶#Airpods耳機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71

0.0442

0.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