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一審遭台北地院判處17年有期徒刑。對此,法院今日公布判決書全文,內容提到沈慶京曾指示7人分拆匯款至民眾黨專戶,由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傳訊給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而該簡訊成為法院認定賄賂的重要證據。
210萬政治獻金來源曝光 簡訊成定罪證據
判決書指出,沈慶京密會柯文哲後,為協助京華城相關事宜,於2020年3月23日在松山區東興路辦公室指示籌資。隨即由張志澄、朱亞虎等人安排7名人頭各領取30萬元現金,並於3月24日至26日分別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法院認定,這筆合計210萬元的金流屬於賄款,僅以合法捐款作掩飾。
匯款完成後,朱亞虎於2020年4月1日向李文宗、蔡壁如及張哲揚發送簡訊,內容提到「小沈十分小氣的捐210萬(7人,依規定每人30)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一定要保護民眾黨及我最尊敬的市長,我永遠不會理會小氣之小沈,他見市長,我領他的月薪,實在是不能不為呀!」同時附上7名捐款人匯款名單,證明資金來源。
而李文宗於2020年4月5日回覆朱亞虎「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而將軍憂國憂民之心,吾輩銘感五內,您身體健康、含貽弄孫、闔家團聚才是我們衷心期盼,謝謝您,弟文宗」。法院指出,這段對話證明李文宗已知悉210萬元來源,並代表柯文哲團隊表達感謝,進一步佐證知情與收受狀況。
法院依據沈慶京指示、朱亞虎簡訊說明及李文宗回覆,認定210萬元並非單純政治獻金,而是以分拆匯款掩飾賄賂事實,訊息與匯款紀錄相互印證,成為認定賄賂的重要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