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日前在臉書看到有人要收購虛擬貨幣,便主動聯繫對方,替朋友媒合交易並從中賺取價差。未料買家帶著325萬現金面交後,聲稱沒收到虛擬貨幣並試圖取回款項,女子情急之下捧著鈔票衝進派出所報案。然而,儘管雙方互告後皆獲刑事不起訴處分,這筆鉅款卻因「所有權」爭議遭檢方扣押長達兩年,至今仍無法取回。

當事人表示,她當下便把錢抱著衝到警察局,親手將現金交給派出所保管。她指出,最後對方告她是車手,她也反告對方詐騙。當事人控訴這是一起「AB帳號詐騙」手法,對方是兩波人合夥,一個負責在臉書釣魚,另一個負責前來交易。她進一步說明,面交者與同夥各持有一個錢包,實際上用A錢包收款,卻用B錢包的帳面宣稱沒有收到。
由於虛擬貨幣交易皆有紀錄可查,雙方後來互告刑事案件,結果均獲不起訴處分。當事人原以為這筆錢終於可以拿回,沒想到檢方以所有權有爭執為由,要求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確認款項歸屬。
當事人委任律師余韋德表示,現在唯一的法律途徑就是剩下民事訴訟,但他們是收款的一方,要用什麼立場去告對方給付價金,根本沒有任何立場。他質疑,如果他們不告對方,對方也不告他們,那檢方是否永遠都不用還錢了。
當事人無奈表示,這個朋友現在也跟她討債,事情卡在這邊,她自己也很痛苦。以檢方立場而言,或許還需釐清對方是否也是多方詐騙的被害人,但對當事人來說,由於朋友的虛擬貨幣已經轉出,她已先賠償100萬元給朋友,還有220萬元得償還。原本只是單純仲介買賣,結果卻落得公親變事主的窘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