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嘉義一間日料店因加點「哇沙米」收取300元引發爭議,顧客蔣姓與曾姓民眾在Google評論留下負評,卻引發王姓業者不滿,將蔣、曾的全名及用餐、結帳影像曝光在臉書反擊,遭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王男被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日料店加點芥末收300 顧客怒留負評遭公審
判決書指出,蔣姓及曾姓民眾去年4月到嘉義市某日本料理店用餐,發現加點哇沙米需加收300元,但店家卻未事先告知,對餐廳服務流程及標價不滿。他們以暱稱在Google評論區寫下「極度糟糕的店家1500元換來5貫壽司、兩片鮭魚生魚片、豆皮烏龍麵與難吃的醬油鮭魚,多要一份芥末要300元未事先告知,很惡劣服務態度比隔壁壽司郎還惡劣」等評論。
未料王姓業者發現評論後,直接在餐廳臉書發文痛批顧客奇葩:「有人點新鮮山葵不付錢」、「你要後續543我就敢發影片聲音檔」等貼文,並標註蔣、曾全名及Google評論、監視器畫面截圖等,公開顧客資訊反擊。
王姓業者於法院審理時表示,蔣、曾二人在他發文前,就已將名字公開於餐廳粉專及Google評論,並在公開區域留言批評。他強調,自己僅從公開資訊得知二人姓名,並將結帳畫面截圖放上粉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