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58歲吳姓女子因無固定收入及居所,日前在臥龍街某健身房見櫃檯上顯眼的黃色「鎮店招財豬公」內有新臺幣7千多元,臨時起意將其竊走。警方經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吳女將豬公當作「行動提款機」隨身攜帶,並於搭車、購物時直接取用現金。警方因其紅燈違規攔查時發現其身分,成功破案,並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豬公竊案意外偵破 交通違規成突破口
警方獲報臥龍街健身房櫃檯上黃色「鎮店招財豬公」失竊,內含新臺幣7千多元。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女子進店後見四下無人,將豬公用外套包裹後帶走,離開時神情自若。
警方調查,吳姓女子無固定收入與居所,得手後將豬公隨身帶著,視為「行動提款機」。她每次搭乘交通工具或至超商購物時,便現場從豬公內取出現金使用,行蹤飄忽且頻繁更換交通工具,增加警方追查難度。
警方持續追查期間,吳女因紅燈穿越馬路違規遭巡邏員警攔查。員警發現其外貌特徵與竊案嫌犯相符,經查證後確認其身分,成功破獲此案。全案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