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偷錄老闆「客廳活春宮」畫面 白眼狼員工勒索9萬下場曝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02 11:0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2 12:23
陳姓員工偷錄下老闆在客廳激戰的畫面,竟以此威脅勒索9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陳姓員工偷錄下老闆在客廳激戰的畫面,竟以此威脅勒索9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於2022年入職,並受到老闆資助「無償提供公司處所」讓陳男與家人一起居住,但陳男卻恩將仇報;2023年8月,陳男查看監視器時,意外發現老闆與他人在客廳發生性關係,竟以影片作為要脅,要求老闆支付9萬元,否則就散播影片,老闆因此心生畏懼如實支付,事後不甘提告。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男恐嚇取財並侵害隱私權,刑事判刑10月,民事部分須賠償35萬元。

錄私密影片勒索 白眼狼員工遭判10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2年11月受雇於公司,老闆出於好意無償提供公司上班處所供他與家人居住。入住後,陳男在屋內安裝監視器,2023年8月,他為尋找小孩遺失物,查看錄影畫面時,意外拍下老闆與他人在客廳發生性關係。

同年8月30日深夜,陳男於住處旁空地對老闆威脅,表示自己「手上有私密影片,需交付新台幣9萬元,才會交出原檔,否則會將影片散布出去」。老闆聽聞後心生畏懼,委託他人將9萬元現金交付陳男。

老闆民事求償 精神慰撫金判26萬

事後,老闆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因陳男恐嚇取財,財產損失9萬元,且陳以非法竊錄影片恐嚇,嚴重侵害隱私權與人格權,導致其終日生活於恐懼,身心遭受巨大痛苦,情緒崩潰至今無法恢復,並請求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指出,陳男為謀取財利,不顧老闆恩情,錄製私人性影像進行恐嚇,嚴重侵害隱私與自由權,對老闆心理造成深遠影響,且事後未誠心懺悔或取得諒解。法官認為老闆可請求精神慰撫金26萬元,加上財產損失9萬元,共計35萬元,案件可上訴。


#台南#老闆#監視器#員工#性影像#激戰#客廳#恐嚇取財#隱私權#刑事判刑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57

0.0545

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