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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台中性工作者還酸「茶溫燙、這麼老1300」 網紅遭判刑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5 16: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5 16:26
3網紅到台中公園取材。(圖/TVBS資料畫面)
3網紅到台中公園取材。(圖/TVBS資料畫面)

蕭男、廖男、江男在IG、Tiktok經營網路頻道,某天到台中公園取材「性工作者」相關的內容,對小姐詢問服務價格,過程中不僅偷拍,還揭露其職業、個資,導致影片上傳後遭到大批網友調侃:「這麼老還1300」等酸言酸語,3人竟然還跟著留言附和,讓女子不滿提告。此案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3人搏流量侵害女子權利,依違反《個資法》各判4個月有期徒刑。


未得小姐同意 將影片上傳自社群


蕭男、廖男、江男在IG、Tiktok共同經營頻道,由蕭男、廖男擔任影片角色,江男負責拍攝,3人於114年5月8日下午到台中公園取材,蕭男和廖男稱:「等一下帶你來鬆一下」、「要帶我去哪裡鬆」等語,暗指取材性工作者,找到一名小姐後,未得到她的同意,讓江男在遠處偷拍,影片足以辨識這名小姐的職業和身分等個人資訊,拍攝影片事後被上傳網路。直到這名小姐的友人傳影片給她,她才知道驚覺被偷拍,一狀告上法院。
 

3名網紅稱拍攝完畢後,被警察吹哨子驅趕,來不及得到小姐的同意,但是法官認為,他們在片頭的介紹橋段,顯然早就企畫好要來拍,非偶然決定的題材,且如果未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應該放棄此企劃,或是換受訪者,不是硬上傳影片。

該影片還被網友留言:「茶溫有點燙」、「這隻%數也太高了吧」、「這麼老還1300」等語,3人卻不僅沒有幫忙緩頰,反而幫腔說:「超級燙」、「太高」、「這麼老還1300」等語,法官認為在主觀上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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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3人非偶然拍攝,而是有意取材且規避當事人的同意,非合理使用,不能因為取材地點是公共場所,就可以免去罪責;加上性工作者不是社會大眾普遍接納的職業,存在著許多的負面印象和偏見,縱使這名女子的工作剛好是性工作者,但是被3人用影片來揭露,足以貶損這名小姐的名譽。

法官判3人依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台中#台中公園#網紅#這麼老還1300#性工作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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