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親睹丈夫「戴安全帽熱吻小三」 新北人妻心碎提告敗訴原因曝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2 11:3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2 11:39
新北某人妻見丈夫熱吻小三,當街心碎憤而告上法院。(示意圖/TVBS)
新北某人妻見丈夫熱吻小三,當街心碎憤而告上法院。(示意圖/TVBS)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日前對丈夫阿國(化名)及其女同事小花(化名)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小美主張,自2023年起阿國就行蹤詭異,不僅頻繁進出女同事小花住處,還穿同一款式愛迪達情侶鞋,甚至被她直擊兩人在路邊戴著安全帽擁抱親吻。小美認為兩人關係已超越一般友誼,嚴重侵害其配偶權,憤而求償30萬元,後減為1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其敗訴,理由也跟著曝光。

控訴戴安全帽熱吻 法官:無法判定有親吻動作

新北地院審理期間,小美提出關鍵蒐證影片作為鐵證,法官當庭勘驗發現,畫面中雖然看到阿國將頭部靠向小花,但因當時兩人都戴著全罩式或半罩式安全帽,視覺上存在遮蔽,根本無法判定是否有實質的親吻行為。此外,針對「情侶鞋」一事,法官認為該款愛迪達鞋子在市面上極為普及,兩人恰巧穿著同款鞋並不能直接推論為不當交往。

更多新聞:他臉書忘登出…妻見「小三私訊約滑雪」 頭綠抓包開房154次

 
 

結婚仍有社交自由 證據不足遭駁回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現代社會中已婚者仍保有與異性正常社交的自由,包括聚餐、同行等行為皆非法律禁止。除非有明確證據顯示雙方有性關係或達到社會通念無法容忍的親密程度,否則難以認定侵害配偶權。而小美所提供的對話紀錄與照片,均不足以證明阿國與小花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行為。

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全案定讞

由於小美與阿國已於前年8月經法院調解離婚,原本希望透過民事訴訟討回公道,但二審法官認定其上訴理由不足,維持原判。由於本案屬於簡易程序之第二審判決,依法律規定不得再提起上訴,全案就此確定,小美最終未能獲得賠償。



#新北市#人妻#配偶權#法院#影片#安全帽#離婚#民事訴訟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30

0.0449

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