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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工程師遭撞!新竹男「趕上班」超速釀禍 判賠696萬

記者 沈冠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1 09: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1 09:59
新竹男撞台積電工程師,慘遭判賠696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男撞台積電工程師,慘遭判賠696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工廠作業員陳姓男子,在2022年2月騎機車上班,在東區新安路與展業一路路口,趕上班途中超速右轉,與台積電工程師楊姓女子發生車禍,導致楊女多處受傷並出現後遺症,楊女認為陳男及其公司應負責,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求償1210萬3293元;新竹地院前審理此案,認定陳男應負全責,判決其須賠償楊女696萬5806元,案件仍可上訴。
 

趕上班途中超速右轉 女子多處受傷並出現後遺症


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2月14日,晚間7時許,楊女在事發時騎車行經路口,陳男因超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右轉時與楊女發生碰撞,造成楊女頭部、四肢及牙齒多處受創,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竹苗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陳男應負百分之百責任,楊女則主張因陳男是趕上班超速,認為其公司也有責任,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此,陳男與其公司辯稱,楊女事故後1小時即返家,並未出現嚴重症狀,後遺症部分屬退化性疾病,與事故無關,但法院審酌事故經過及刑事卷宗,認為陳男全責,且其騎乘私人機車、工作內容與駕駛無關,楊女要求公司連帶賠償無據。
 

法院判賠總計696萬5806元


而法院日前審理此案件,依據各大醫院、診所回覆,楊女事後出現的病症,確實有部分與本案事故有關,其中求償金額中占比最大的部分,勞動力減損高達35%,推算至65歲退休,損失達575萬8516元;最終,法院判決陳男須賠償楊女醫療費、交通費、財物損失、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總計696萬5806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竹#工廠#作業員#車禍#台積電#法院#賠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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