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3年前發生一起越南移工兇殺案,25歲越南籍男子王庭財與同鄉潘功成、潘春創飲酒作樂,因王男積欠潘功成2萬5千元債務,潘藉酒意討錢未果,引發2名潘男不滿,持刀攻擊王男後棄刀逃逸,經警方透過親友跨海勸說,2人才投案。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將潘功成判刑15年,潘春創犯傷害致死罪判8年,2人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定讞。
潘功成、潘春創、王庭財都是在台逃逸的越南籍移工,在台期間潘春創曾僱用王庭財工作,後王庭財自行招人承接工作後,曾僱用潘功成工作。潘功成於2023年11月12日搭乘潘春創駕駛的小客車,一同前往王庭財的租屋處,與王庭財及其越南籍友人一同飲酒。
薪資糾紛引爆殺機 移工持刀尋仇
席間,潘功成向王庭財索討積欠薪資發生口角爭執,王庭財遂毆打及持刀追趕恫嚇潘功成及介入的潘春創,後經王庭財友人勸阻,潘功成、潘春創隨即離開。潘功成心有不滿,當晚購買西瓜刀2把返回王的租屋處,雙手各持西瓜刀1把朝躺臥在床上的王庭財大力揮砍數刀約1、2分鐘,造成王男肩、胸、左右腳及左右手至少14處砍傷。

警方透過親友跨海勸說 2嫌投案
2名移工隨即逃逸,躲入台中山區。檢警據報循線查知犯嫌身分並予以積極聯繫及勸說,案發後2天,潘功成、潘春創才投案,並在車上取出作案的2把兇刀。王庭財遭砍後送醫急救,因傷勢過重,24日不治。
高雄高分院審酌,潘功成坦認犯行,又潘春創共同給付130萬元給被害人家屬,並主張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將潘功成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潘春創客觀上能預見潘功成現場所為已於衝突過程中昇高轉化傷害不確定故意為殺人犯意,但主觀上未預見潘功成之殺人犯意,而仍延續傷害犯意,判刑8年,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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