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前情報人員彭順富2006年停役後,欲尋找中國大陸的教職,在大陸官方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公開其情報工作經歷與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機密軍事資訊。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判處彭男4年定讞,將發監執行。
彭順富自1995年起在國家安全局擔任電子密碼機破密等工作,屬機密級情報人員,依法須永久保密。2006年停役後,彭為在中國大陸謀求教職,2018年5月在大陸教育部下屬學術人才招聘網站刊登自身情報人員經歷及研究項目成果,導致洩漏情報來源、管道、組織及情報人員身分等軍事資訊。
法院批罔顧國家多年栽培及照顧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資訊罪嫌起訴。高院認為,彭為謀求在大陸教職,「罔顧國家多年栽培」及照顧,將機密資訊刊登於大陸網站,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無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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