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辦理的「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標案爆圍標,台北地檢署昨(18)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8路搜索前課長黃志仁、圍標廠商李植慶住居所、以及辦公位置等地,通知黃男、李男被告等10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諭知黃志仁等3名公務員各以50萬元交保,依涉犯《政府採購法》借牌圍標,讓李植慶等5名業者各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調獲報,高盛營造負責人李植慶為了石碇區公所的路燈維護及新設工程標案,涉自2018年至2022年間與巨環工程楊姓負責人、宏瑋事業莊姓負責人借牌圍標該項工程5次;前課長黃志仁與2名承辦員張女、許女疑似知情卻沒有揭穿,涉嫌圖利。


涉案課長曾因涉貪遭起訴 目前停職中
檢調發現,涉案課長黃志仁與石碇區長李浩榕之前就曾因為辦理「新北市石碇區災害緊急搶修復建作業工程」涉嫌收賄,2023年間遭起訴。監察院2025年間,以黃、李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黃目前停職中。另發現,高盛營造其實2014年間就曾圍標過一次,但當時的承辦人並非黃志仁等3人。
檢調18日持搜索票搜索前課長黃志仁、高盛營造實際負責人李植慶等10人住處,同時搜索許姓、張姓承辦員的辦公位置,通知黃等10人到案。訊後,黃男、張女、許女各50萬交保、李慶植30萬交保,兒子李宇璿25萬元交保,女兒李亭葳,會計洪怡汝,王文輝各以10萬元交保,借牌廠商訊問後均請回。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方向偵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