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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鳥標本換骨董家具遭檢舉 咖啡店長辯「沒換成功」遭判刑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2 10: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2 10:26
北市某咖啡廳店長用天堂鳥標本交易,涉犯動保法遭判刑1年。(示意圖/兆豐農場提供)
北市某咖啡廳店長用天堂鳥標本交易,涉犯動保法遭判刑1年。(示意圖/兆豐農場提供)

台北市一名咖啡廳陳姓店長,於2022年11月間,竟將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天堂鳥標本,私自帶到北市某古董藝廊,與蘇姓店長進行非法交易。雙方議定以這件標本,換取價值約新台幣1萬元的一批骨董家具。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未料於2024年初遭保七總隊會同動保處聯合稽查,當場人贓俱獲。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陳姓店長涉犯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天堂鳥為稀有保育類 被告辯詞反覆

案經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確認該標本確實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規範的保育類產製品,陳男在庭訊時極力撇清,先是宣稱持有的是孔雀標本,後又改口稱雖然帶過天堂鳥到店內,但「交易沒有成功」,至於最後用什麼換到家具,他則推託「不記得了」。

法官調閱通訊紀錄發現,蘇姓店長曾傳訊詢問「今天有空幫我拿天堂鳥來嗎?」,陳男也爽快回覆「晚點送過去」。再加上店內監視器與照片拍攝時間吻合,蘇姓店長也一致證稱確實完成交易,法官認定陳男說法多變,企圖推諉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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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也算「買賣」 過去就曾違法

士林地院強調,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嚴禁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且法律上的「買賣」定義不限於金錢往來,以物易物同樣視為交易行為。

法官審酌陳男過去就曾因違反野保法獲緩起訴,理應對法規有更高認知,卻仍明知故犯,助長非法市場流通,且犯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因此依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從重判處有期徒刑1年。

標本沒收 家具追徵

除了刑期之外,法院也裁定將查扣的天堂鳥標本依法宣告沒收,至於陳男透過非法交易取得的骨董家具,被認定為犯罪所得,若最終無法追回原物沒收,則將追徵其價額1萬元。



#台北市#咖啡廳#保育類野生動物#天堂鳥#極樂鳥#標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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