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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妻最刺激!人夫控「遭友換妻」怒告 法官這原因判敗訴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1 09:4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1 09:43
台南男指控妻子與好友出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男指控妻子與好友出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許姓男子指控謝姓妻子疑似出軌,並與共同好友洪男過從甚密;許男聲稱兩人在去年8月10日於住處摟抱、換衣、過夜,並於8月25日至26日共同入住旅館,對話紀錄更指出「朋友妻,更刺激」,讓許男認為遭到兩人背叛,氣得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案件進入審理後,法官檢視完整對話紀錄及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事實與指控不符,再加上證據不足,最終判決許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朋友妻好刺激!台南男控妻「不當親密」好友

判決書指出,許男與謝女於2020年結婚,但在2025年8月開始,謝女就與洪男頻繁互動,不僅在洪男住處脫衣、過夜,甚至還前往旅館開房。許男更發現兩人的對話紀錄更是過分,不僅提及「說不定朋友妻,更刺激呀」、「找我討抱」等語,讓許男身心受創,指控兩人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於是求償80萬元。

法官檢視許男主張的證據,包括LINE對話及旅館監視器畫面。對話紀錄顯示,謝女因與許男討論離婚心情低落,在洪男家飲酒,所謂「摟抱」實為洪男以枕頭代替擁抱。換衣服時洪男全程背對,未見謝女裸露,過夜時謝女仍穿著褲子,洪男也在她入睡後離開房間。

 

針對入住旅館事件,謝女表示當時因與丈夫爭執選擇入住旅館,洪男曾勸其告知丈夫行蹤,謝女亦主動通知許男。法官認為若有不正當關係,應隱匿行蹤,謝女主動報備不符常理。監視器畫面證實兩人進出旅館及搭電梯時皆無親密舉動,全案找不到不當行為證據。

法官強調現代溝通常出現誇張語句,不能僅憑片段對話判斷是否逾越分際。由於許男無法舉證兩人有侵害配偶權行為,法院最終判決許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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