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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驚悚! 男街頭暴走「砸單車攔車踹」 駕駛嚇閃對向車道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趙立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0 10:3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0 13:40

高雄市三民區9日下午驚傳街頭破壞事件,一名40歲朱姓男子疑似精神狀態不佳,先將自己的單車砸毀丟棄路中,隨後沿路隨機攔車踹砸,造成8輛汽機車受損,連停車場充電樁也遭破壞,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將他上銬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移送偵辦。

40歲朱姓男子疑似精神狀態不佳,先將自己的單車砸毀丟棄路中,隨後沿路隨機攔車踹砸,造成8輛汽機車受損。(圖/TVBS)

 

事發當天下午4點多,朱姓男子突然在建國一路與凱歌路附近發狂,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一輛白色轎車突然停在半路,導致後方車輛全數受阻,原來是黑衣男子半路攔車,朝車身連踹好幾下,後方駕駛嚇得直接開到對向車道閃避,但男子仍不罷手,持續在街頭鬧事。


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將他上銬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移送偵辦。(圖/TVBS)

 
目擊民眾指出,該名男子不僅隨機攔車打人,還將一輛腳踏車丟在路中間,看到車子就動手破壞,就連一旁停車場內的車輛也無法倖免,停車場人員也因此出面查看。警方抵達現場時,報案民眾指證歷歷,表示現場的寶特瓶、玻璃碎片都是該名男子所砸,車輛損傷也都是他踢踹造成。

經警方調查,朱姓男子先將自己騎乘的單車破壞後丟棄於路中央,接著沿路攔車踹砸,總計造成7、8輛汽機車毀損,停車場的充電樁設備也遭到破壞。員警到場後立即將他上銬管束,制止其繼續危害公共安全。

朱姓男子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圖/TVBS)


長明派出所所長陳頌文表示,朱姓男子已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朱姓男子疑似因精神狀態不佳而失控,不僅砸毀自己的單車,更拿路上人車出氣四處破壞,在路中央攔車的行為不但讓自己身陷危險,也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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