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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闖信義民宅「性侵被抓包」竟說拍謝 賠55萬二審少判6個月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8 22:5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8 22:52
台北市信義區2024年發生一起闖入住宅的性侵案。(資料圖/胡瑞麒攝)
台北市信義區2024年發生一起闖入住宅的性侵案。(資料圖/胡瑞麒攝)

信義區2024年4月發生一起闖入民宅的性侵案。一名連姓男子凌晨時,在酒醉後從一戶人家的後門闖入,摀住熟睡的A女的口鼻,對她進行侵犯,一旁友人驚見黑影壓在A女上,立馬出聲嚇阻,連男嚇得說了聲「拍謝」(台語,抱歉)。案件歷經二審,高等法院認為雙方達成調解,連男已支付35萬元賠償金,且另外給予25萬元,原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9年,改判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陌生噁男喝醉闖房間 壓上女子身體性侵得逞

判決書指出,連男2024年4月14日酒後闖入A女位於一樓的家中,壓住她的身體並脫下她的褲子後侵犯,並用手遮住她的嘴巴,A女不斷發出「嗚嗚」聲,讓睡在另一床的友人A男發現不對勁,眼見房間出現陌生黑影,A男隨即出聲喝斥。連男隨即用放在一旁的輪椅撞擊A男,並說聲「拍謝」就跑開。
 

噁男早有犯案紀錄 坦言「愛偷窺」

連男表示,酒後會有偷窺的欲望,偶爾會走出去到處走走看看。他沒有特地選定案發地,只是會在巷子內亂走,當天看到有一間屋內有亮光,就試圖去開門,他是隨機挑選。針對犯案當天,他坦承喝酒後有闖入住宅,卻不記得侵入A女房子後有沒有用身體壓在她身上,以及有沒有侵犯她。
 

A女則說,自己平常有吃安眠藥的習慣,當天凌晨感覺到有人在她的身上,一手摀住她的嘴巴、一手侵犯她的下體,因為她的意識不清楚,印象過程約5分鐘,友人A男恰巧當晚住在她家,隨即質問連男是誰,連男被發現後便用一旁的輪椅將A男撞倒,然後從後門跑走。
 

高等法院考量另賠25萬:減輕6個月

法官認為,連男與A女素不相識,卻為了滿足私慾,侵入住宅對A女為強制性交行為,導致A女身心受創,實屬不該。考量連男有偷窺他人隱私部位的紀錄、與A女達成調解,賠償30萬元,連男一審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此外,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期間,連男另外給予25萬元賠償金,高等法院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改判8年6月。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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