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台灣水泥公司和平廠2024年發生一起玩樂引發的意外。李男與游男兩人為同事關係,晚間互相拿著風槍噴射身體部位取樂,李男卻因游男將風槍放入他的褲子中而不滿,拿起風槍放在游男肛門部位後方,導致游男乙狀結腸氣壓傷併穿孔、腹膜炎、左側輸尿管損傷等傷害。宜蘭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兩人嬉戲鬧出傷 同事告上法院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游男於2024年1月12日晚間10時在台泥和平廠內拿風槍嬉戲,李男因遭游男以風槍深入褲子內噴氣而不滿,竟然搶過風槍,繞至游男身後,隔著褲子抵住肛門一陣狂噴,游男當場緊急送往急診救治,醫師判定游男出現乙狀結腸氣壓傷併穿孔、腹膜炎、左側輸尿管損傷等傷害。【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