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第十軍團一名林姓二等兵,因不滿軍中薪餉待遇過低,竟在去年8月收假時拒不回營,躲藏在友人家中長達一個月。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陸海空軍刑法》離去職役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不滿薪資太低 躲友人家逃兵
根據判決指出,林男原為陸軍第十軍團三六化學兵群的二等兵,服役期自2025年5月5日起至2026年5月5日止。期間林男認為服役薪餉過少,竟然產生「不想幹活」的念頭,去年8月17 日晚間9時收假點名時,未依限返營,逃到嘉義市友人的住處藏匿。
一個月後遭逮 坦承逃兵
林男躲藏一個月,直到9月17日清晨6時30分許,在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的一處路口,遭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警員攔獲逮捕。他對逃兵行為坦承不諱。
法官:枉顧法規影響國防安全
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林男身為現役軍人,理應遵守國家法令與部隊紀律,卻因個人動機枉顧職責,此舉已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