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連假首日凌晨,高雄市苓雅區發生一起酒駕自撞事故,一名26歲張姓男子駕駛黑色賓士車,先撞倒人行道上多根共享單車停車樁,再撞毀停車場水泥護欄後才停下,所幸駕駛未受傷,經警方酒測後發現酒測值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事故發生於2月27日凌晨3時34分許,地點位於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與苓雅二路口。張姓男子駕駛汽車沿中山二路由南往北行駛時,突然失控自撞路邊停車場,強烈撞擊聲響驚動附近民眾,目擊者見狀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隨即訪查周遭環境,並調閱監視器畫面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張姓男子酒後駕車所致,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送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張姓男子經詢問後,已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此外,警方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針對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之情形,處以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開單舉發;同時依同條第9項規定,吊扣該車牌照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