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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亂爆「在台有小三」菲籍移工與妻鬧離婚 怒縱火砍人判15年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23 13:0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3 13:30
起火點疑似在宿舍的二樓。(圖/TVBS資料畫面)
起火點疑似在宿舍的二樓。(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縣和美鎮一家紡織公司的移工宿舍2023年發生大火,30多名移工倉皇逃出,最後仍造成1死。檢警查出,這是一起縱火案,34歲菲律賓籍移工尼克因不滿同鄉同事用臉書告訴家鄉妻子他在台有女友,害他和妻子不合,盛怒之下縱火燒宿舍,還持刀攻擊對方。最高法院考量其犯罪動機及犯後態度等,依殺人罪判刑15年,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定讞。

判決指出,尼克與格雷恩、羅杰、杰米是同公司菲律賓籍移工,住在公司員工宿舍。尼克主觀認為,格雷恩透過臉書造謠其在台灣另有女友,導致他無法挽回妻子感情、婚姻破裂,而對格雷恩心生怨恨;又羅杰、杰米與好友格雷恩討論尼克與妻子的事,也引發尼克不滿。

 
 

凌晨進房潑油漆縱火 持鐮刀砍頭頸


尼克於2023年11月23日凌晨,趁格雷恩、羅杰熟睡時踹門進房,在床鋪潑灑汽油後退至門外,引燃瓦斯噴燈丟入房內縱火,隨即拉住房門阻止逃生。當格雷恩拉門逃出時,尼克持鐮刀揮砍其頭頸數刀,迫使格雷恩退回房內,隨後再度潑灑汽油並丟擲汽油容器,火勢劇烈蔓延。

格雷恩、羅杰雖成功逃出,並且送醫急救,但格雷恩顏面、軀幹及四肢嚴重燒灼傷,於同年12月16日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身亡;羅杰的雙手、雙腳、雙耳、上背部及右腹部等多處燒傷,經治療後倖免於死。

 
33名移工在頂樓上等逃生。(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國民法官依殺人罪 判處尼克15年


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處15年,恐嚇危害安全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中高分院考量,尼克在台無前科、為菲律賓籍,隻身來台工作,以圖改善家鄉家人的經濟,但證據顯示,尼克並未將收入寄回家,又為避免妻子探知臉書,另設多個帳號,說法可疑,以及菲律賓家中尚有年邁父母、年幼子女等情,也沒遵守我國法律,犯下殺人、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等犯行,犯罪情節惡劣,駁回上訴。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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