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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鶯歌男大年初五「陽台狂射煙火」警消到場照放 最高罰15萬

記者 郭穎 / 攝影 劉醇唯 施協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21 11:4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1 13:03

新北市鶯歌區一名24歲鄭姓租客,於大年初五凌晨在路邊燃放鞭炮,遭鄰居制止後竟跑回自家陽台繼續施放煙火爆竹,火光四射,即使警消到場仍不停止,最終警方在房東同意下進屋查看,該名男子涉嫌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將由消防隊開罰最高15萬元。

民眾在馬路放炮遭制止,竟回到自家陽台繼續放,警消到場也沒在怕。 (圖/民眾提供)

 
事件發生於21日凌晨,當時已是凌晨4點多,該名住戶卻不睡覺,在住宅陽台大肆燃放煙火爆竹,上方甚至還掛著衣物,完全不顧危險。目擊民眾表示,差不多凌晨3點半的時候,對方已經先放完第一發煙火,當時自己還在房間睡覺,接著又放了第二發,讓人感到十分奇怪,因為開工並非這個時候,也不是這個時間點燃放鞭炮,於是立刻衝到自家陽台查看,發現對方正準備再放第三次,便出聲制止,沒想到對方竟跑回家繼續施放。

警消到場還不聽勸 住戶仍在陽台放煙火


附近居民氣到怒吼,消防車都已經抵達現場,該名住戶仍持續燃放。目擊民眾進一步指出,警察已經在樓下制止對方,要求不要再放了,但他竟當著警察的面繼續點燃沖天炮,而且是朝下施放而非朝上,認為這樣的行為相當危險,萬一有路人經過恐怕會發生意外。

消防車到場,該名住戶仍持續點燃沖天炮和爆竹,遭到重罰。 (圖/民眾提供)

租客市區亂放煙火 最高裁罰15萬


由於警消到場後該名男子仍不停止,警方只好上門處理。在房東同意下,警方進屋查看,經確認放炮男子為24歲鄭姓租客,涉嫌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將交由消防隊開罰,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隔日一早回到現場,馬路邊仍留有這名男子放炮後留下的殘骸。大年初五依照傳統習俗是迎財神的日子,該名男子卻大半夜在自家陽台亂炸,不僅擾鄰還先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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