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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懷孕頻南下找「閨密」!尪陪產驚見親熱照 頭冒綠光怒告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20 19:2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0 19:27
新北一名人妻懷孕期間多次南下找閨密,怎料丈夫陪產時才發現自己被戴綠帽。(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人妻懷孕期間多次南下找閨密,怎料丈夫陪產時才發現自己被戴綠帽。(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有一名人妻先前在懷孕期間,多次以找閨密為由前往台中出遊,怎料丈夫在醫院陪產時,意外發現她手機內有多張與陌生男子的親密合照,這才發現自己頭冒綠光憤而提告。此案經一審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人妻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懷孕期間南下找閨密,人夫陪產才知被綠


判決書指出,新北一名人妻於2023年11月與丈夫結婚後成功懷孕,並在孕期多次表示要到台中找閨密,而人夫也都基於信任答應。不過,就在人妻於2024年10月準備生產時,人夫竟於陪產期間發現她手機內藏有多張與陌生男子親吻、擁抱的合照。
 

人夫仔細觀察照片的拍攝時間內,意外發現都與妻子前往台中找閨密的時間相仿,於是便火速追問對方,妻子這才坦承閨密的真實身分就是小王,且雙方確實有發生過性行為。人夫在得知自己被戴綠帽後,心碎提告求償50萬元。

人妻出庭時辯稱,丈夫趁她生產時自行解鎖、觀察手機的行為,已經侵害到她的隱私權,認為此舉屬於不法蒐證,並強調她與小王僅是正常朋友。但一審法官認為,人夫本就知道妻子的手機密碼,並沒有用脅迫的方式得到證據,故認定照片具有證據能力。

 
另外,法官調閱人夫提供的照片證據後,發現人妻與小王拍照期間穿著清涼,且尺度相當大,互動明顯超越一般異性朋友之界線,故認定其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法官在審酌雙方的學歷、收入等社經地位後,認為人妻應賠償20萬元最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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