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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50年尪偷吃酒店女!「千萬現金、名車」全奉上 妻怒告獲賠

記者 張貴翔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7 11: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7 11:31
人夫結婚近50年結果偷吃被妻子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人夫結婚近50年結果偷吃被妻子抓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婦人歐陽姓女子,與丈夫呂姓男子結婚超過50年,去年4月意外發現丈夫自2023年起與酒店公關馬姓女子發展婚外情,並挪用夫妻共同財產,贈送超過1020萬元現金、股票及250萬名車,憤而向馬女提告求償100萬元。馬女主張配偶權非法律明文保障,否認不法侵害。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馬女須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婚外情挪用千萬財產 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

根據判決指出,歐陽婦人於去年4月發現丈夫呂男與馬女自2023年開始交往,馬女明知呂男有配偶,仍多次與其發生性行為,並以金錢作為交往前提。呂男在短時間內匯款高達1020萬元,還花費250萬7000元購買賓士豪車贈與馬女,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

馬女於法庭上辯稱,配偶權並非法律明文保護的權利,自己並未侵害任何不法權利,並認為歐陽婦人索賠100萬元金額過高,請求法院駁回起訴。她強調與呂男的關係屬於私人交往,未觸犯相關法律規定。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與學歷等情狀,認定馬女與呂男間行為已逾越一般朋友範疇,嚴重破壞歐陽婦人婚姻生活,侵害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因此判決馬女須賠償歐陽婦人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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