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對結婚超過10年的夫妻,因丈夫因工作赴美,妻子帶著3名未成年子女前往美國探親時,意外發現丈夫自4年前即與他人發生婚外情。妻子查覺丈夫與小三互傳裸照及明顯性暗示訊息,內容包括「早餐還是想要點高蛋白飲(含著吸吸吸)」等鹹濕對話,因而決定離婚並提告。法院審酌雙方背景,判決丈夫與小三須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婚外情證據曝光 法院判賠50萬元
男子與妻子結縭10餘年,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因工作調派美國,妻子與孩子曾赴美探望,卻發現丈夫在4年前即與小三交往,且雙方互傳裸照及多則鹹濕訊息,包括「超愛我的巨獸博士」等語。
法官審酌小三與前夫雙方學經歷、社會地位及經濟狀況,並考量被害人精神損害,認定小三明確侵害配偶權。最終裁定男子與小三須共同支付50萬元慰撫金,案件結果仍可依法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