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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左轉車搶快闖禍!高雄深夜車禍2傷 女乘客抱法鬥嚇壞

記者 方志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31 05:3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31 08:49
租賃車左轉時疑因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釀成碰撞。(圖/TVBS)
租賃車左轉時疑因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釀成碰撞。(圖/TVBS)

30日深夜23時許,高雄市發生一起汽車碰撞事故,42歲林姓男子駕駛租賃車左轉時,疑因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與29歲陳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雙方駕駛均受有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意識清楚無大礙。而租賃車上女乘客及寵物犬法鬥雖受驚嚇但幸未受傷,經警方確認雙方均無酒駕情事。

車禍撞擊過程。(圖/TVBS)

 
事故發生當時,林姓男子駕駛白牌租賃車沿三多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行經三多一路與體育場路口時,欲往北左轉進入體育場路。同一時間,陳姓男子駕駛汽車沿三多一路由東向西直行,林姓男子疑似搶快左轉,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先行,導致閃避不及,雙方車輛當場發生碰撞。

被撞車輛車頭全毀,所幸雙方駕駛多處擦挫傷,送醫治療無大礙。(圖/TVBS)

未禮讓直行車 最高可罰1800元

警消單位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處理,將雙方駕駛緊急送往醫院治療。經醫療人員檢查,林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均為多處擦挫傷,所幸傷勢並不嚴重,治療後意識清楚無大礙。此外,租賃車上尚有一名女乘客及一隻寵物犬,雖然事故發生時飽受驚嚇,但幸運的是均未受傷。

租賃車上尚有一名女乘客及一隻寵物犬,雖然事故發生時飽受驚嚇,但幸運的是均未受傷。(圖/TVBS)
女乘客當時抱著法鬥受到驚嚇。(圖/TVBS)

 
警方經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研判為林姓男子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所致,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送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林姓男子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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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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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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