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死亡與失能給付最高理賠金額為200萬元,已長達13年未曾調整。來自三重、台中、中和等地的車禍死者家屬日前前往立法院群賢樓陳情,呼籲將理賠金額調高至500萬元,並建議針對經常違規的駕駛人肇事時,應加重賠償責任。

強制險13年未調 家屬盼調至500萬
提保費掛鉤「違規紀錄」 嚇阻危險駕駛
另一位車禍死者家屬王文杞指出,3年前他在美國唸書的20歲兒子返台僅短短13天,便遭聯結車撞擊身亡。王文杞表示,除了200萬元強制險理賠外,其他意外險給付微乎其微。他認為,每年有3000人死於交通意外,這個問題不應被漠視,而台灣每年有大量交通罰款收入,為何不將這些資金用於提高強制險保障。曾擔任2年前東海大學女大生公車命案委任律師的劉建志也建議建立違規加費制度。劉建志指出,目前強制險保費僅與肇事紀錄及酒駕兩項因素連動,然而每天光是超速、闖紅燈的開罰件數就相當可觀,這也代表國庫有相當收入,應可挹注於強制險制度中。針對運輸業者的責任部分,許多先進國家都強制要求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台灣目前並無相關規定,導致受害者在求償過程中面臨困境。家屬們呼籲政府應正視此問題,修正相關法規以保障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