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復健診所賴姓負責人,於2024年4月間,趁16歲少女因右下肢酸痛到診所治療時,少女父親離開後,藉診治脊椎名義對少女進行猥褻行為,包括撫摸臀部及下體。檢察官指出,賴姓醫師15年前就已有類似前科,且本案犯後毫無悔意,因此依《利用權勢猥褻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猥褻未成年少女再犯 檢方請求重判
賴姓醫師於2024年4月,少女由父親陪同前往該復健診所治療右下肢酸痛。賴姓醫師診斷後,指示少女需於28日內完成6次物理治療。某次治療結束後,少女父親因有事先行離開,賴姓醫師見機不可失,聲稱要進行進一步診查與拉筋,實則趁機以徒手撫摸少女臀部、下體,甚至磨蹭其後臀,滿足個人性慾。檢察官還發現賴姓醫師15年前曾有猥褻女病患前科。2011年2月,他以治療脊椎側彎為由,要求女病患躺下並拉下褲子拉鍊,隨後全身趴壓在病患身上,將手伸入衣內撫摸胸部,更突然強吻對方。被害人原誤以為是醫療行為,驚覺遭猥褻後掙脫逃離。最終賴姓醫師遭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確定。
檢察官認為,賴姓醫師多次對未成年及女性病患犯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除請求法院加重其刑外,並強調其犯後毫無悔意、言詞狡辯,再次利用病患年幼及父親不在場的機會行兇,嚴重違反醫師職責,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