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9日晚間一名鄭姓Uber司機與何姓乘客及其澳門籍友人鍾男的乘車糾紛。鍾男因在車上開燈找東西與司機爆發口角,乘客要求下車遭拒,司機反而要求報警。警方到場後,司機改指控乘客購物紙袋刮傷車輛,索賠新臺幣2000元。雙方在現場未達成共識,最終皆未提出告訴。乘客事後已向Uber客服反映此事。
乘客發文控司機情緒失控
何姓乘客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還原事發經過,並指控司機情緒激動,不斷指責乘客,說「我是電車可能會沒電,你碰人東西都不用先講嗎」,時間長達數分鐘。該名乘客表示,當下他們要求下車,卻被司機告知要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司機又改口稱乘客的購物紙袋疑似刮傷車輛,並要求賠償新臺幣2000元。對於事態發展,乘客感到相當困惑,並已向Uber客服反映。
該名乘客也提到,司機曾說「我是電車有可能會沒電,你碰人東西都不用先講嗎?」在砲轟了2、3分鐘後,他們便打算請司機讓他們在路邊下車,但司機卻表示要報警,並指控乘客威脅他要取消叫車。警察到場後,司機又指控乘客的紙袋刮傷車內裝,要求賠償2000元。對於司機的行為,何姓乘客表示質疑,並已向客服回報。
警方調查,確認為多元計程車與乘客因乘車糾紛引發口角。由於雙方在現場無法達成共識,警方告知相關權益後,雙方已自行離去,目前當事人皆尚未提出告訴。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溝通,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觸法;若涉及民事賠償爭議,建議循正當法律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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