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分局豐原派出所於昨(14)日下午2點45分,有民眾報案指出,汽車違停在消防栓前,恐影響公共安全,因此員警前往了解,發現現場有兩部車輛違停,其中一部駕駛在場,警方當場告知須立即移車,沒想到男駕駛拒不移車,情緒相當激動,還嗆警方說:「要打電話叫你們上面的(高層)來!」後續警方依法對該車進行違規舉發。

2車違停消防栓 遭民眾檢舉
這起案件發生在豐原區圓環南路,有2輛車違規停放在消防栓前,員警獲報後立即到場,其中一部白色BMW的駕駛在場,但非車主本人,警方當場告知須立即移車,否則將依法舉發。
後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3款「消防栓前停車」及第60條第2項第1款「不服從稽查取締」對男駕駛逕行舉發。
豐原派出所副所長曹志瑋呼籲,消防栓前為重要救災動線,請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相關規定,才能避免不當停車而影響救災安全;警方執法一切依法辦理,民眾如有意見應循正當管道反映,切勿故意違法、抗拒執法,以免觸犯法規因而受罰。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重大違規,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