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莊家榮,涉與印尼籍妻黃來招長期處理台灣、印尼間的地下通匯業務,12年間經手逾51億元,獲取手續費、匯差利潤26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今(12)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伯樂、印達公司及莊男、黃女,並沒收犯罪所得。
莊家榮為印達公司負責人,也為伯樂公司、冠奇科技的負責人;配偶黃來招為印達登記負責人。

人力仲介結合東南亞雜貨店攬客
起訴指出,伯樂公司自2013年8月起,與多家東南亞雜貨店合作,招攬印尼移工或有地下匯兌至印尼需求者,透過冠奇公司設計的「INDAR」網站或至雜貨店填寫移工薪資代結匯委託單,由雜貨店收取款項後,匯至印達、伯樂的公司帳戶。莊男收款後,由妻子以名下印尼中亞銀行帳戶,透過手機網銀轉匯等值印尼盾至委託人指定的帳戶;2020年間,因印尼政府政策更改,莊、黃即以伯樂公司名義向印尼人民銀行申設帳戶,取代中亞帳戶。
檢方調查,莊男趁美元匯率較低時大量購入美元,透過公司或自己名下帳戶,以「工作者匯款支出」、「其他服務支出」、「專業技術事務支出」及「贍家匯款」等名目,將美元匯至妻子在印尼帕寧銀行的帳戶,再轉匯到妻子的中亞銀行帳戶內。
不只做印尼移工生意 也招攬外地台灣人生意
伯樂公司另與印尼籍地下通匯蘇姓業者合作,由蘇姓業者在印尼、香港、馬來西亞等地招攬有支付貨款或其他款項至台灣需求的客戶,將客戶的匯款資訊以LINE傳給莊,莊報價後,與蘇地下通匯。
檢調調查,自2013年8月至2025年8月止,經手通匯金額51億元5744萬8580元,賺取手續費至少2666萬8420元。\
更多新聞:四叉貓北檢外直播遭「飲料淋頭」 藍營支持者妨害名譽起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