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屯區的七期豪宅內,於113年10月間發生一起虐殺案件,32歲劉姓主嫌(台中警友站前副站長)疑似因債務糾紛,與26歲許姓男子產生嫌隙,於是夥同37歲劉姓、19歲石姓、林姓少年,涉嫌將許男拘禁凌虐致死,還將過程錄影,事後4人遭逮捕並且收押。離奇的是,法醫解剖後發現死者血液裡面浮一層油,高大成推測死者應是生前受過鈍器傷,造成脂肪壓迫,脂肪流到血液。
疑受過鈍器傷害 死者脂肪壓迫
至於死者「血液裡面浮一層油」,高大成指出,死者應是體型微胖、膽固醇含量高的人,不然就是有受過鈍器傷,造成脂肪壓迫,會造成呼吸困難,脂肪流到血液,血管產生油狀的東西浮在表面。
高大成說,死因判讀,第一個重點就是虐待致死,虐待致死跟傷害致死的最不太一樣,虐待一定罪責比較重,多處鈍器傷,表示施暴者用利器教訓這個人到死亡,施暴者樂見於對死者生前痛苦的慘叫以及模樣;第二個重點,法醫勘驗時,發現死者呼吸衰竭、橫紋肌溶解等,致命傷脂肪流到血管栓塞,導致死者生前不能呼吸,接著又出現橫紋肌溶解症,受傷引起出血,推測是多重器官衰竭症而亡,以此認定是標準的虐待致死案。
另外,死者有毒品「喵喵」反應,高大成表示,嫌犯有可能讓死者先吸毒,在施暴時反應比較小,不會大聲吵鬧到隔壁;或是死者自己主動吸食,這可能還要再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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