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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拍手機也算!另一半出軌「這些蒐證」恐觸法 最重關3年

記者 蕭沁梅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3 17:5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03 17:58
不少夫妻在蒐集出軌證據的過程中會不慎觸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不少夫妻在蒐集出軌證據的過程中會不慎觸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小心原告變被告!有不少夫妻在懷疑另一半出軌時,都會想盡辦法進行「蒐證」,包含錄音錄影、裝設GPS定位以及翻拍對方的手機對話紀錄等,但律師提醒,其中部分行為已構成妨害秘密罪,若稍有不慎不僅無法在法庭中被當成證據,反而還會遭對方反告,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出軌證據能否被採用 民事、刑事大不同

律師蘇家宏曾在臉書發文分享,一位先生發現開設養生館的太太與客人發生婚外情,於是偷偷在養生館的休息室安裝針孔攝影機,在持續蒐集了一個多月的「偷腥」證據後,提出損害賠償。在訴訟中,太太主張丈夫違法取證、侵害隱私,並且在先前離婚案件中,影片的證據就被判定不具有證據效力,但法官仍然在損害賠償的訴訟中採用了這份證據,最終判決太太需賠償先生40萬元。

對此,蘇家宏指出,民事訴訟中確認證據是否採用得由法官多方考量裁定,先前的離婚案之所以不採用此影片證據,是因為法官認為兩人婚姻關係已經沒有恢復的可能,透過其他事項足以判成兩人離婚。而先生所提出的損害賠償案件中,法官認為儘管證據具有爭議性,但礙於妨礙他人婚姻要舉證不容易,因此在損害賠償的訴訟中確實需要影片做為依據,來進行判決。
 

蘇家宏強調,民事訴訟的法官需要衡量各方權益、證據的比例原則來進行評判,因此一個證據的效力判定與否,在兩個不同的案件中不一定相同;相反的,刑事訴訟為了裁量處分,只要有違法採證的情況,就會直接排除該證據。

「這些證據」恐觸法 最重可判3年

針對違法採證的部分,律師余韋德說明,像GPS行蹤軌跡定位、竊錄他人(不包含自己)對話、翻拍或偷登對方手機以及上述案件中偷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等行為,都是屬於常見的違法蒐證,若稍有不慎,遭另一半反告妨害秘密或妨害電腦使用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哪些證據比較不會有違法疑慮,余韋德舉例,若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共同持有的車內裝設行車紀錄器,並拍下另一半出軌的證據,那做為共同資產比較不需要擔心法律問題,不只會完整記錄行車軌跡,還能將聲音錄製進去,可說是相當有力的證據之一。最後,律師也建議,搜集證據務必注意適度與正當性,因此行動前最好還是找律師諮詢,透過專業的幫助,提交合法有利的證據,避免無效甚至違法的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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