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小帥(化名)明知女友年僅15歲,仍在交往期間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次數高達200次,導致女方懷孕至醫院引產,案情因此曝光。基隆地院近期審理,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害15歲女友懷孕 色男被判刑
檢方起訴指出,小帥與小美(化名)已是前男女朋友,2024年1月至12月28日間,他明知女生才15歲,卻仍在雙方住處與旅館等地,堅持色色,且不做避孕措施。
偵查過程中,小帥坦承犯行,不過稱上述行為是基於雙方戀愛關係,但檢方認定屬單一犯意下的反覆而為,並在短時間內接續為之,屬「接續犯」,最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法官審酌,小帥明知小美年紀、判斷能力未成熟,卻仍為滿足私慾,做出不法行徑,但考量他年輕、坦承過錯,且小美與其家人都表態不提告、求償,因此最終判處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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