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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二審無罪!最早2006特偵組調查 三中案偵審大事記

作者 中央社 責任編輯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1 12:30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1 12:30
前總統馬英九。(圖/TVBS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圖/TVBS資料照)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涉及三中案被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無罪,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以下是三中案偵審大事記:

  • 民國95年底,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游錫堃向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告發馬英九涉嫌賤售三中(中視、中廣、中影),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成立後,由特偵組偵辦。
     
  • 103年8月4日,特偵組認定三中案未涉不法,將全案簽結。
     
  • 105、106年,民眾及黨產會提出新事證,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三中案。
     
     
  • 106年7月17日,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首波約談前立委蔡正元夫妻等人,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蔡正元獲准。
     
  • 106年10月18日,北檢搜索張哲琛、汪海清等人住處,並約談張、汪到案,訊後請回。
     
  • 106年11月9日,北檢搜索中央投資公司等地。
     
  • 106年11月29日,北檢首度傳喚馬英九說明,歷時14小時,訊後請回。
     
  • 107年4月25日,北檢2度傳喚馬英九說明,馬英九以北檢違反「客觀義務」、「偵查不公開」為由,全程行使緘默權。
     
     
  • 107年4月27日,北檢3度傳喚馬英九說明,馬英九仍行使緘默權。
     
  • 107年7月10日,北檢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蔡妻洪菱霙、蔡的岳父洪信行等6人。
     
  • 110年10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洪菱霙、洪信行無罪;蔡正元被依業務侵占罪有期徒刑3年6月;商業會計法部分被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 114年12月31日,台灣高等法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涉案部分駁回上訴;蔡正元涉業務侵占部分,撤銷改判沒收金額,仍判3年6月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中央社)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判決#游錫堃#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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