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小明(化名)長期生活在家暴陰影下,不僅被父親痛毆致頭破血流,父母分居後,母親經常酗酒,持續家暴行為。過程中,小明時常流離失所、被迫輟學,長期累積下來的壓力,讓他決定申請免除扶養義務。新竹地院審酌,認定小明母親嚴重失職,未善盡照顧義務,因此裁准小明免除扶養母親。
父親狂K致頭破血流 母失職持續動粗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自小長期被家暴,和父母、弟弟同住時,父母時常在家中與工作場所發生爭吵。父親還用衣架、皮帶、鐵棍等器物毆打兄弟致頭破血流;有次小明洗澡時不慎跌倒,後腦勺撞擊浴室台階大量出血,母親僅用衛生紙止血,並未送醫。小明父母後續因爭吵而分居,父親帶走弟弟,母親則帶走小明獨自生活。不過小明母親並沒有正當收入,經常抽菸、酗酒,只要小明學習過程不符合她的期望,就會被辱罵、毆打。有次小明與母親一同回到外祖父母家,卻被毆打與趕出家門,流落街頭,只好躲在巷弄或車輛下避難,或由舅舅、舅媽接應照顧。
他飢餓難耐偷吐司 流落街頭、被迫翹課
小明與母親生活極度困頓,雖小明母親手頭上有金錢餘裕,不過卻沒有用來照顧小明,反而捐給附近宮廟,導致小明飢餓難耐,只好跑到房東經營的早餐店竊取吐司果腹,卻被房東發現趕出家門。小明兩度搬家,先前曾因家庭紛爭與經濟困頓,被母親趕出家門,被迫常常翹課、無法前往上學,放學後也只敢等到天色昏暗才回家。種種童年陰影,讓小明承受不住,最終向法院聲請減輕和免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母辯稱無虐待 法院裁定兒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過程中,小明母親稱沒有虐待,且小孩出生到國小三年級都是自己親手照顧,後來因生病被抓進醫院,每天都很想小孩,因為小孩調皮才用竹子修理,至於小明一向很乖,自己很少打他。另外,她表示,進醫院之前為了照顧兩個小孩才沒工作,生活費是之前賺來的;先生後來到外面吃喝嫖賭,後來還被討債,才帶小明外出流浪。法院審酌,小明母親在成長過程中,對小明施暴,讓小明長期生活在家暴陰影下,導致身心極大壓力;入住療養中心期間,小明母親也沒有善盡照顧人責任,導致親子關係淡漠。法院認定小明需承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准許請求免除扶養母親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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