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名校畢業並取得電腦科學、語言學雙碩士的工程師,2010年起在台灣知名遊戲開發商任職,負責遊戲前後端設計,月薪4萬2950元,不過卻因工作效率低落及績效未達標遭解雇,工程師認為公司未給予適當教育訓練,並將他調職影響工作表現,主張解雇不合法,提告爭取復職。一、二審法官根據公司證詞,認定公司已多次給予改善機會,解雇合法,駁回請求,案件可再上訴。
畢業於美國名校 工作效率低落及績效未達標遭解雇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廖姓工程師畢業於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具該校電腦科學碩士、語言學碩士雙學位,2010年起任職台灣知名遊戲開發商,負責前、後端設計工作,廖男主張,因為公司未給予適當教育訓練,卻以「因未能完成被交付之工作任務和未主動並即時轉知主管而造成公司營運缺失」為由,被記小過1次、扣薪6千,又再3個月後被調職,最後公司資遣廖男,廖男提告要求復職。主管證稱工程師遊戲知識薄弱 連「HP」也不知道
公司對此表示,廖男本身已具備前端與後端之工作能力及相關工作經驗,且與廖男同期其他工程師也表示學習前後端共寫並不困難,學習時間大致在1至6個月間即可上手,不過廖男卻對前端相關工作抗拒,例如不願自己進行前端測試、將自己工作推給其他人、拖延進度等,且均未改正。廖男主管也出庭表示雖然廖男完成部分工作,但因不玩遊戲,對基本術語「HP」(遊戲角色的血量)也不理解,溝通成本極高,必須時時緊盯進度並給予學習建議,然效率未見改善,反而日益低落,導致專案進度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