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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律師函反控 劈4男教師丈夫火大

記者 莊雪屏 / 攝影 呂振成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7/10/12 13:1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有一名已婚的美語女教師,先生指控太太結婚後5年內,劈腿4男,原本先生不知情,後來翻閱太太的日記才發現太太偷情,大怒告上法庭,但檢方認為,日記屬於法律所保障的隱私,先生非法取得,4名男子通通不起訴;今天,其中一名被指和太太交往的男子,寄律師函反擊,指控陳先生威脅恐嚇,陳先生氣的發火大罵沒天良!

拿出太太的信用卡帳單,陳先生指出4月22日,汽車旅館3920元的消費,就是太太劈腿的證據。先生:「我太太她自己,當初在9月2日的凌晨的時候,跟我坦承,這你看多誇張啊!」

有沒有和別人老婆上汽車旅館,擔任保險經紀人的他,矢口否認!遭指控男子:「是有牽涉到一點『工作』關係。」記者:「你有跟他太太,有在交往嗎?這是事實嗎?」遭指控男子:「喔!冤枉啊!冤枉啊!我只能說這樣。」

在美語補習班上班的太太,5年內劈腿4男,年齡從20歲到50歲老少通吃,先生翻了太太的日記,才讓太太背著偷情;東窗事發先生忍無可忍,控告4名外遇對象,沒想到,有人寄來律師函反擊,先生大喊「殺人的喊救人」,氣的跳腳!

先生:「他說我這樣子很顯然,是要什麼造成他本人困擾、傷害,涉有刑事恐嚇毀謗之嫌,我看到這個真是火大!就是說,今天我是被害者,結果今天你是加害者,居然反過來說我恐嚇你。」

遭指控男子:「對方都已經控告我了,我當然要請律師陪我出庭而已啊!就陪我出庭啊!那個律師函只是說,我不知道對方要幹嘛?」

先生不願簽字離婚,只想追究太太外面劈腿4男的法律責任,然而,檢方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4男,但看到外遇對象請出律師,反控陳先生恐嚇毀謗;現在夫妻倆的感情問題還沒解決,美語老師的先生和外遇對象,以告來告去收場!

#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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