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下午台南高鐵站務人員接獲一名女性通報,對方指出高鐵833車次南下行駛期間「會爆炸」,警方與高鐵公司隨即展開全面檢查,卻未發現爆裂物。事後警方調查,並在該名21歲彭姓女子手機內發現多組不明數字,最終彭女被依《刑法》第151條逮捕,並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於今(22)日凌晨認為需進一步調查,諭知3萬元交保並責付家屬。
誆稱高鐵「會爆炸」 21歲女3萬元交保
鐵警局高雄分局台南所指出,該名21歲的彭姓女子於昨日下午搭乘高鐵833車次時,在列車南下行駛期間於台南站報警,稱自己算出該列車「會爆炸」。警方與高鐵公司人員立即對列車進行全面檢查,經仔細搜索後,並未發現任何爆裂物或可疑跡證。警方認定彭女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隨即將其以現行犯逮捕,並通知台南市衛生局協助進行精神評估。
鐵警局高雄分局於21日夜間將彭姓女子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訊,檢察官於今(22)日凌晨訊問後,諭知彭女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責付予家屬。同時,彭女必須每週二向所在地警察局派出所報到,以確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檢方表示,因案件仍有需詳予調查之處,故採取相關保全措施。
檢方指出,已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成立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強化預警、通報與即時應處機制,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同時呼籲民眾,應對相關訊息保持理性警覺,切勿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內容,以免觸法並引發公眾恐慌。






